2006年3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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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公肥私机关算尽 贪财夫妻双双领刑
代群

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:以受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、为亲友非法牟利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,判处安徽省双轮集团原副总经理、双轮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峰死刑,缓期2年执行,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;其妻张西荣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宣告缓刑5年。
    法院经审理查明,刘峰利用自己负责购买包装材料、批付材料款的职务便利,单独或伙同其妻张西荣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610多万元。刘峰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,差额达460多万元,刘峰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。
    1997年至2004年间,刘峰利用职务之便,安排授意其亲属在上海先后注册成立多个公司,让其任职公司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以上公司采购商品,从中非法牟取利润达226万余元。
    迅速“暴富”的刘峰为了转移视线,以家人的名义大量购置房产,仅上海就达11处,为他的两个情妇各购一套住房,累计支出达1861万余元。为了达到隐匿非法财产的目的,刘峰四处撒钱,在其亲戚、朋友、情妇处存放的现金达450万余元。
    此外,刘峰曾非法持有5支具有杀伤力的猎枪。